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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完成2024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

(来源:网站编辑 2024-06-14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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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5月22日至24日,陕西省顺利完成2024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现场测试工作。

      5月21日至24日,经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同意,由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委派监测实施业务指导与支持专家组对陕西省开展监测过程视导,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专职副主任、省政府教育总督学王恒斌一同前往西安市新城区、阎良区,汉中市佛坪县进行业务指导和过程检查。

      本次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抽取全省10个样本县(区)(西安市阎良区,宝鸡市金台区、陇县,渭南市临渭区、白水县,延安市安塞区,安康市紫阳县、镇坪县,商洛市商州区、洛南县)开展数学、体育与健康、心理健康现场测试。同时,教育部同步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督导评估认定申报县区(西安市新城区、阎良区,宝鸡市千阳县、凤县,咸阳市旬邑县,铜川市王益区,渭南市华阴市、合阳县,延安市黄龙县,汉中市宁强县、略阳县、佛坪县、留坝县,安康市宁陕县,商洛市商南县)开展数学、体育与健康、心理健康、语文、英语、艺术、科学、德育、劳动现场测试。截至5月24日,10个样本县(区)和14个申报县(区)均按要求完成测试数据上传、监测工具回邮、系统进度填报等工作,全省监测现场实施工作顺利完成。10个样本县(区)参加监测的样本校共有227所,参加测试学生6758名,参加网络问卷填答的校长226名、教师2299名。14个申报县(区)参加监测的样本校共有259所,参加测试学生8063名。

      3月以来,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高度重视质量监测工作,成立了省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科学谋划,制定方案,加强培训,统筹推进,抓狠落实,有序推进监测实施工作。5月19日至24日,派出24个省级视导组赴各样本县(区)和申报县(区)实地视导和检查工作落实情况,确保监测实施工作安全顺利。

      按照《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2021年修订版)》规定,国家义务教育监测对象为四年级、八年级学生,通过实施监测,客观反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质量、身心健康及其变化情况,深入分析影响义务教育质量的主要因素,为转变教育管理方式和改进学校教育教学提供参考,引导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推动义务教育质量和学生身心健康水平不断提升。根据《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2021年修订版)》和教育部办公厅2024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有关工作要求,2024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样本县科目为数学、体育与健康、心理健康学科,主要对课程开设、学生学业负担、条件保障、教师配备、学科教学、学校管理和区域管理等相关影响因素情况进行测试。优质均衡监测申报县科目为数学、体育与健康、心理健康、语文、英语、艺术、科学、德育、劳动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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