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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李某顺手牵羊反被抓

(来源:网站编辑 2024-08-30 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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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李某顺手牵羊反被抓

2019-07-01 18:37

人生道路千万条 ,遵纪守法第一条。下班回家途中顺手牵羊,盗走他人未上锁的摩托车,怕被发现又将盗窃得来的摩托车停放在其他地方,准备等风声过后再骑回来,没想到两天以后警察就找上门。近日,陇县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李某某涉嫌盗窃案。

案情回顾

2018年12月8日凌晨3时许,李某某骑电动车下班回家,经过县城戴尔电脑专卖店门口时,看见道沿上停放一辆未上锁的踏板摩托车,想着自己家离县城比较远,骑自己的电动车根本回不去,自己一个月也挣不了多少钱,就产生把这辆摩托车盗窃回家自己用的想法,于是就将摩托车推到自己租住的房子里,后怕租住房子周围人比较多不安全,将摩托车推至百世快递门前,想着,被害人如果找到那就推走,如果找不到,等风声过去了就推回来自己骑。后因被害人报案,公安机关破案后将被盗摩托车追回并发放被害人。

处理结果

检察官审查后认为,因本案李某某作案时未满18周岁,故对其进行了社会调查,念及其系初犯,认罪态度较好,案发后被盗摩托车已追回并发还被害人,并已取得被害人谅解,本着“感化、教育”的目的,对李某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考验期6个月,若李某某在考验期内遵纪守法,认真改过,则考验期满后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近年来,因“一时贪念”、“顺手牵羊”盗窃他人财物的案例数不胜数,这些犯罪分子最终都要接受法律的惩罚。检察官温馨提醒大家,停车时千万不要嫌麻烦,一定要检查再检查,锁好自己的爱车,切莫让他人有可趁之机。同时,在人生成长的道路上,我们要时刻牢记无论干任何事,遵纪守法第一条,切莫给自己的人生之路留下污点。

来源:陇县人民检察院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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