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审计计划安排,我局对陇县2021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程项目概况
陇县2021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3镇5村),由陇县扶贫开发办公室、陇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提前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陇扶办发【2021】4号),由陇县水利局下属单位陇县水利水电工作队成立陇县农村饮水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实施,项目计划投资100万元,概算投资97.22万元。
(二)招投标及合同执行情况
(1)招投标情况:
2021年3月8日项目法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华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招标采购,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项目开标由陇县发改局、陇县水利局对开标过程进行全程监督。通过专家组评审,确定中标单位为宝鸡君安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中标承建监理单位为宝鸡华夏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宝鸡金渭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进行工程质量检测,陇县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进行质量监督。
(2)合同执行情况
招投标工作结束后,项目法人及时与中标单位宝鸡君安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中标承建监理单位宝鸡华夏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合同,由陇县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办理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与宝鸡金渭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签订了工程质量检测合同。现合同任务已完成,合同执行完毕。
二、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
该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扶贫专项资金,项目计划下达资金100万元,概算投资97.22万元。实际到位资金96.58万元。
三、项目投资完成情况:
实际完成投资96.01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支出86.28万元,待摊投资支出5.15万元,设备投资支出4.58万元。
四、审计发现的问题:
结余资金未及时上缴县财政。陇县2021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资金结余资金5,613.91元。此行为不符合财政部《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结余财政资金收回同级财政的通知》(财建(2015)707号)“项目主管部门应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竣工后抓紧办理过程价款和清理项目结余的财政资金,结余的财政资金一律收回同级财政统筹使用”的规定。
以上问题,我局已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处理。
五、审计评价
审计认为,陇县2021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立项批复文件齐全。招投标工作程序符合规定;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工程监理、合同等执行情况良好。专项资金在使用中,能够按照专项资金报账制度的规范要求执行,各项工程支出原始票据资料齐全、财务制度健全、资金使用基本符合专款专用的相关规定。该项目的实施改善了项目区的人蓄饮水安全和人蓄饮水质量,对合理节约使用水资源起到了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