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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工作总结

(来源:网站编辑 2024-08-28 15:52)
文章正文

陇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工作情况报告

 

2020年,我院在县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要求,坚持走在山区院前列,按照“抓党建带队建,创品牌树亮点,重规范精业务,抓基础促发展”的工作思路,提高政治站位、更新司法理念、深耕主责主业,全力服务保障中心工作,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努力推进自身转型发展,各项检察工作稳进、落实、提升,取得新进步,为全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有效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一)着力坚定政治方向。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严格执行县委重大决策和部署要求,坚持重大部署、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和重要案件及时主动向县委请示报告,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的方方面面。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紧密结合实际创新推动工作,深化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教育,铸造干警绝对忠诚和守纪律、讲规矩的政治品格,切实与县委中心工作合拍共振。

(二)全力服务精准扶贫。坚持驻村干警到一线、单位做后盾、全员包联帮扶工作机制,做实做细包抓帮扶工作。不断加大人财物投入力度和入户走访频次,积极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促进整村脱贫摘帽各项任务有效落。同时围绕服务脱贫攻坚大局,坚决惩治扶贫领域各类犯罪,依法提起公诉1件8人。深化落实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将因案致贫返贫纳入司法救助,办理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7件,发放救助资金5.5万元

(三)依法护航民营经济发展。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不断健全完善服务经济发展的措施和办法。加强对小微企业、创新型企业、转型发展企业以及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平等保护外来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举办了“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主题“检察开放日”,全面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尤其是疫情期间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探索建立五项机制,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县域经济发展,相关工作经验《陇县检察院推行“五个一”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被省委政法委《陕西政法》转发。

(四)努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创建“温暖控申”品牌,打造12309检察服务升级版,实现窗口、热线、网络平台一站式服务,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服务宗旨,将检察服务触角延伸到人民群众需要的每一个角落。坚持做好“小信件”保障“大民生”,做到“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共受理、接待群众来信来访71件(次),100%实现“7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

二、紧盯人民群众平安需求,全力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一)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违法犯罪,充分发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职能,切实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治安环境。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27件49人,经审查批准逮捕21件34人,不批准逮捕6件15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88件103人,经审查提起公诉71件85人,不起诉、并案、改变管辖等处理17件18人,所有案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结,批捕、起诉准确率均达100%。疫情防控期间,对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吴有学采用非法手段欺压百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一案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人员补充收集关键证据,及时做出批准逮捕决定,有力的维护了全县社会大局稳定,赢得了群众称赞。

(二)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秉持高度的政治责任,以决战决胜的勇气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战。以中央部署开展的“六清”行动为抓手,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受理的19条线索逐一进行核查,明确线索的移交、查结和查实后的处理结果;对办理的黑恶案件逐案进行“回头望”,建立“一案一整治”工作台账,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梳理是否存在行业监管等共性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适时发出检察建议,切实堵塞监管漏洞,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对李伟黑社会性质案件中的张飞等6人及李海世等10人恶势力团伙寻衅滋事案依法提起公诉,法院均作了有罪判决。同时不断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机制建设,与公安机关会签了《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财产处置工作办法》。总结的《陇县检察院三个强化推进案件办理》《陇县检察院以“四化”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经验分别被省市扫黑办转发。

(三)用心擦亮未成年人检察品牌。积极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坚持把保护性司法理念贯穿于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始终。化案件办理,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犯罪,提起公诉1件1人。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注重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依法不批准逮捕2件2人,附条件不起诉1件2人。认真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与县教育局加强沟通联系,所有班子成员、员额检察官担任了辖区12所中小学法制副校长。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强制报告宣讲进校园,举办了“同舟共济、检护明天”检察开放日。通过网上普法宣传、陇检法治夏令营、“开学第一课”等形式多途径加强法治宣传。及时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治理,针对发现的问题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2份。总结的《陇县检察院三步走司法帮扶未成年人保护新格局》《陇县院积极开展涉未不起诉工作的做法》被省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转发。

三、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积极推进法律监督提质增效

(一)不断做优刑事诉讼监督。强化审前疏导和过滤作用,在刑事立案、侦查、审判等环节严格把关。在刑事立案监督中,共监督立撤案15件,其中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3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12件。在侦查活动监督中,坚持重大案件提前介入侦查工作机制,引导侦查机关及时收集、固定证据,全年提前介入侦查9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6件,追诉漏犯4人,追加漏罪3人。在刑事审判监督中,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通过发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长依法列席法院审委会,积极有效的履行了审判监督职责。

(二)努力做好刑事执行监督。全面加强派驻检察室规范化建设,继续巩固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成果。扎实开展监外执行人员监督、财产刑执行监督、审前未羁押判实刑等刑事执行检察业务。全年共考察监外执行人员86人次,办理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审查案件1件3人,向法院、公安、司法部门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发出检察建议书4份。28名审前未羁押判实刑的罪犯进行了集中清理,目前已交付执行25名。

(三)着力做强做实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落实精准监督,切实补强民事、行政检察短板。共受理民事诉讼监督类案件6件,经审查息诉1件,发出检察建议书5份,同时积极做好申诉人释法说理、矛盾化解工作,有效维护了司法公正和审判权威。联合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会签了《关于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的实施意见》,被市检察院转发。努力做实行政诉讼监督,全年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3件,发出检察建议书3份,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1件,召开行政检察工作听证会2次。联合12家行政单位召开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监督工作协调会,制定了《关于建立行政机关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监督、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被省检察院转发。

(四)积极做稳做细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始终牢记党和人民的嘱托,依法履行“公共利益”的神圣职责,立足办案发挥公益保护职能作用,着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围绕服务美丽、和谐、幸福陇县建设,在生态环境保护、文物保护、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加强国有财产监管、维护土地出让秩序等方面,共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8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80份,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3份,均得到了及时采纳和回复。为进一步提升社会各界对公益诉讼工作的参与感、知晓率、满意度,我们组建了55人的公益诉讼志愿服务队,充分发挥群众的力量维护公共利益。同时积极开展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工作,重点围绕公共安全领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召开听证会2次。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针对城区部分窨井盖破损、松动、窨井与路面凹凸不平存在一定程度的安全隐患,组织相关单位第一时间召开了听证会。二是针对县城境内共享小黄车乱停乱放、随意行驶、严重超载影响城市正常交通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积极组织召开了听证会,相关行政机关既对其履职情况进行了陈述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明确的整改措施,通过这一系列工作形成了保护公共利益合力,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建立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磋商的实施意见》,市检察院进行了转发。总结的《陇县检察院在“共识、担当、规范、合力”中积极做好公益诉讼工作》经验被省检察院转发。

四、持之以恒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

(一)突出政治建设。始终把讲政治贯穿落实到职能履行、队伍建设和检察改革各环节。常态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周誓”和“夜学”制度夯实党建基础,发挥党员带头作用。强化理论学习,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形式,坚持党组书记带头上专题党课2次,邀请模范党员授课2次。总结的《规范强基础,创新激活力,追赶超越推动检察工作健康快速发展》被《陕西检察队伍建设》刊发。在全省检察机关“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推动机关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理论研讨会上1篇论文获二等奖并做了大会交流发言。

(二)强化业务建设。着力加强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大力推行“规模化学习、体系化培训、实战化练兵”工作模式,在学习中提升素质、在培训中拓宽视野,不断提升检察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先后组织开展业务学习、岗位练兵、业务竞赛20次,参加省市院组织的各类业务网络培训300余人次。同时,用足用好高检院“检答网”,推动常态化学习,在互动交流、学习借鉴中持续提升检察干警整体素质和实战能力。两名干警在全市公诉业务竞赛中获“十佳公诉人”称号,并代表宝鸡市院参加了全省竞赛,1人获“全省优秀公诉人”称号,1人获“最佳论文奖”;2名干警在全市案管业务竞赛中获“业务能手“称号;6篇论文分别在省法学会年度课题和全市检察机关“推进检察监督能力现代化建设理论与实践研讨会上获奖。

(三)从严正风肃纪。强化责任担当,坚决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严格执行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以“零容忍”态度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及时通报典型案例,抓好警示教育,组织开展节假日期间检务督察10次。同时积极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贯彻落实,对市院党组和县委联合巡察组提出的问题,高度重视,对照反馈意见,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严格对账销号,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和整改,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我院班子团结,队伍整齐,业务工作稳步推进,综合工作凸显。全年共编发信息110期,被最高检察院采用1篇,省委政法委采用2篇,省检察院采用6期,市委政法委采用2期,市院采用11篇;在法制日报、检察日报、法制网等主流媒体刊发宣传稿件143篇,在《人民检察》《比较法研究》等期刊上发表调研文章50篇。全年通过微信、微博、头条号向公众推送原创和转发检察工作信息9005条,我院原创的MV《我把青春献给你》获得了“陕西省检察机关十强新媒体作品”。

追梦新时代,奋进新征程,展现新作为。2021年既是“十四五”发展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化检察改革的重要之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县委十六届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坚定打造山区小院大作为“陇县模式”这一目标,抓住“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省级文明单位标兵”两个创建,突出“党的建设、服务大局、法律监督”三个重点,抓实“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更进“思想提升、服务提质、业务提档、队伍提优、改革提效”五大台阶,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中共陇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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